x街道违法建筑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巩固违法建筑专项整治的成果,进一步加大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新违法建筑的产生,真正在全街道范围内建立起“防违、控违、拆违”的长效管理措施。根据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和富政函[20**]11号文件精神,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制定xx街道违法建筑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
一、建立网络,明确职责
1、成立拆违办
办公地点设在城市管理科,由办事处副主任徐雪峰任主任,城市管理科和辖区执法、国土、公安等部门抽调的同志组成拆违办。
具体组成:主 任:徐雪峰
副主任:俞 焕
成 员:魏小标、吴学军、吴春松、钱江、董晓峰、张志平、陆利华、张正龙、费学峰、马国娟。负责本辖区防违、控违、拆违工作的组织实施,着重做好违法建筑的巡查、及时制止、自拆强拆、信息上报等工作。
拆违办下设巡查组,由城市管理科科长俞焕任组长,成员为科室人员、xx执法中队和土管员。
具体组成:组 长:俞 焕
副组长:魏小标 吴学军
成 员:吴春松、陆利华、张正龙、张志平、费学峰
负责本辖区违法建筑的巡查工作﹙每月不少于2次﹚,对发现的违法建筑应及时制止,认真填写好巡查日志,并对村级巡查组的工作进行督促落实。
2、设立村级违法建筑巡查组和信息员
⑴村级巡查组组长由各村农村工作指导员担任,各村书记、主任、分管城建、土管的村干部和农村工作指导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本村范围内在建私房的日常巡查工作,并对已发现的违法建筑做好及时制止、重点监管,督促自拆工作。
⑵村级信息员由各村分管城建、土管工作的村干部担任。负责本村范围内在建私房和违法建筑每日信息的定时报送,落实私房挂牌施工等工作。
二、明确目标,落实举措
1、新违建零控制
(1)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村支两委会正职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城建工作的村干部为直接领导责任人,下派各村的农村工作指导员负总责。
(2)对产生新违法建筑的村,在新违法建筑未拆除期间,该村私房审批一律停批。
⑶产生新的违法建筑产生未及时上报,让街道拆违办发现或有民举报的,涉及主房类的,村信息员和农村工作指导员扣除当月考核奖的50%;涉及附房类的,扣除考核奖的20%。
⑷奖惩措施。年终考核对工作积极、措施到位、成效显著的村和相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产生新违法建筑年内未拆除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街道办和村相关人员,将采取效能问责措施给予处分,相关人员遇到下列情形的,予以问责:
产生新违法建筑的村原则应在一个月内予以拆除。
①产生一处新违法建筑。一个月内未拆除的,涉及主房类的,村信息员、农村工作指导员、村信息员和城市管理科相关联系人扣除一个月考核奖;涉及附房类的,扣除半个月考核奖。并给予以上责任人及村书记、主任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处理。
②产生二处新违法建筑。一个月内未能拆除的,涉及主房类的,村信息员、农村工作指导员、村信息员和城市管理科相关联系人扣除一个季度考核奖;涉及附房类的,扣除一个月考核奖。并给予以上责任人及村书记、主任通报批评或告戒。
③产生三处以上新违法建筑。一个月内未能拆除的,涉及主房类的,村信息员、农村工作指导员、村信息员和城市管理科相关联系人扣除半年度考核奖;涉及附房类的,扣除一个季度考核奖。并给予以上责任人及村书记、主任待岗或停职处分。
2、老违建负增长
为扎实开展“拆违”工作,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街道办事处财政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在建新拆旧的工作基础上专门对各村“空心村”整治实施“以奖代补”的奖励措施,并在年终的“拆违”工作中捆绑考核。具体如下:
⑴实行以奖代补财政适当补助政策。街道对各村拆除的建筑物实行补助政策,补助标准:①主房类,砖混结构补助120元∕平方米、泥木结构补助80元∕平方米。②附房类,砖混结构补助80元∕平方米、泥木结构补助50元∕平方米。③简易房补助30元∕平方米。对拆除当年审批宅基地总面积的150%以上的,补助标准予以上浮30%。
⑵补助面积的计算和拆违面积的认定。补助面积为拆除总面积减去当年审批总面积(无房户审批的面积除外)的差。拆违面积的认定以各村农村工作指导员和城市管理科相关联系人确认为准,否则不予认可。面积计算按建筑物的落地面积为准。
⑶实行“一拆一档”。对拆除的建筑物要健全照片、通知书、名册、面积等档案资料,作为拆除建筑物的依据,并及时报送街道城市管理科备案。
三、抓好宣教,提高意识
街道将切实抓好村级巡查队伍和信息员队伍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进一步做好国土、城建、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学法、守法、依法建房的自觉性。建立三项制度:
1、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村信息员会议,及时分析和解决问题,及时总结经验。
2、培训制度。对街道、村两级城管土地工作队伍每半年不少于1次的定期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3、宣传制度。广泛运用新闻媒体、宣传车等载体抓好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街道宣传车每季度不少于1次在街道辖区开展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建房氛围。
四、有奖举报,全民监管
为深入开展“拆违”工作,发挥广大群众对违法建筑监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街道办对新产生的违法建筑设立个人违法建筑行为有奖举报制度,举报电话:63485035 63485082。
1、举报的类别和奖励标准。①举报的违法建筑是主房类的,经查实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②举报的违法建筑是附房类的,经查实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
2、奖励程序。
⑴ 举报核实
街道拆违办接到举报受理后,在24小时内指派责任人调查核实。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举报有效:
① 举报受理前,该违法建筑未被有关部门发现的;
② 同一违法建筑属于首次举报的;
③ 所举报的违法建筑经调查属实的。
⑵ 奖金的领取
① 举报人有奖励要求的,由街道拆违办具体承办人员填写《违法建筑举报奖励申请表》,并按照“一案一档”要求,整理好举报调查的相关依据、资料,经拆违办负责人审核批准同意报街道办主任批准。
② 审核批准后发奖励通知,要求举报人凭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如果通知发出后2个月内无人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中共xx街道工作委员会
xx市xx街道办事处
200x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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